定远县定城镇公开招聘社区综治、卫健专干递补体检和第一批考察工作的通知

根据《定远县定城镇公开招聘社区综治、卫健专干公告》规定,现将递补入围体检环节和第一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做好递补体检和第一批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料图片)

一、体检有关事项

(一)递补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空腹于8月19日早晨7:30前,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定远县总医院花园湖门诊部(定远县长征西路)进行体检,逾期不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据实收取(320元/人)(现场自行缴纳)。

(四)体检须知

1.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不要吃饭和饮水,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5.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6.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7.因违反体检规定的有关要求影响体检结果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五)相关要求

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由此出现招聘岗位体检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务必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即取消其体检资格。

二、考察有关事项

(一)第一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入围体检环节且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三)考察需提供材料

1.《定远县定城镇公开招聘社区综治、卫健专干政审考察表》(见附件3),正面由本人填写,背面由相关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役军人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察要求

考察对象须于8月23日前将考察材料递交到定城镇卫健办二楼报名处,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须本人亲自递交),责任自负。

三、其他事项

1.体检、考察对象须保持通讯畅通,并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2.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定远县定城镇公开招聘社区综治、卫健专干公告》规定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0550-4888091。

附件:

1.《定远县定城镇公开招聘社区综治、卫健专干递补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定远县定城镇公开招聘社区综治、卫健专干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第一批)》

3.《定远县定城镇公开招聘社区综治、卫健专干政审考察表》

定远县定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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