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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门口,虚拟数字人“茉莉”面带笑容迎接参会嘉宾;展厅内,虚拟数字人进行生动有趣且不间断的促销直播;银行的虚拟数字人绘声绘色地介绍金融产品及知识……前不久,在福建福州举办的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各种各样的虚拟数字人在不同场景下亮相,吸引了观展者的目光。随着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发展,虚拟数字人走进人们日常生活,在很多领域发挥着独特作用。
能说会唱受好评
对文物的历史、艺术价值如数家珍,能够为观众提供讲解、导览、咨询……中国国家博物馆与腾讯联合打造虚拟数字人“艾雯雯”,以国家博物馆140多万件馆藏为基础,拥有自学习、自适应能力,可以不断更新、丰富自己的知识库,为慕名而来的全球游客讲解文物藏品。
“唱山歌,这边唱来那边和……”多才多艺、形象美丽逼真的虚拟数字人“刘三姐”会唱山歌,会用多种语言推介广西的山水美景。据了解,虚拟数字人“刘三姐”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指导、广西旅游发展集团设计和开发的文旅数字代言人。得益于人工智能、语音合成、人脸建模、图像处理等技术,不管是景区景点、文化场馆、特色民宿、美食特产,还是虚拟导游、智能客服、导航导览、AI对话,一切都在“刘三姐”的智能大脑里,可以为游客提供多种便捷服务。
极具特色的虚拟数字人频频亮相各类文旅场景,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应用场景丰富,成为文旅业数字化的新趋势。例如,以敦煌飞天为蓝本打造的虚拟数字人“天妤”,将壁画、敦煌、飞天等传统元素与现代技术相融合,一亮相就以美丽的国风形象广受好评;国家大剧院与百度推出的虚拟数字人“Art鹅”拥有自己专属的知识库,可以和用户进行有趣的对话;浙江的宋韵文化推广人“谷小雨”,是歌手也是主持人,宋韵宋词信手拈来;陕西的秦腔艺术虚拟人“秦筱雅”能说会唱,在一颦一笑间传递秦腔独特韵味。
“丰富的内涵”不可少
数字人是如何打造出来的呢?据了解,虚拟数字人的制作流程一般包括模型绑定、动作捕捉、实时渲染等步骤,其中要运用到大量的增强现实、深度学习等高科技前沿技术。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沈阳认为,机器学习、深度学习和语义理解等技术取得突破、3D成像传感器日益成熟、算力提高与通信速度加快,都为虚拟数字人的发展质量提供了技术保障。
除了“好看的外形”,虚拟数字人还要具备“丰富的内涵”。锣鼓声响,一位“京剧大师”迈着轻盈的步伐向观众走来,手持折扇,顾盼生辉……这不是真人,而是由3D影视级计算机动画技术、人工智能多模态交互技术等打造出来的“数字梅兰芳”。北京理工大学光电学院研究员翁冬冬介绍,“数字梅兰芳”为京剧艺术的传承创新提供了新途径,观众可以与虚拟角色充分互动,参与艺术作品创作过程,提升审美体验。为了更好地呈现“数字梅兰芳”,翁冬冬及其团队认真学习京剧的动作、念白、服饰等知识,研究梅兰芳生平、轶事和典故,探究京剧艺术的艺术语言、美学特征和内涵精髓,并将这些理解融入虚拟数字人的制作,让人物更符合京剧艺术的表现形式和审美要求。
如今,虚拟数字人已在文化传媒、影视动画、企业服务等领域“上岗”,人们对虚拟数字人的认知度如何?据了解,对不同类型的虚拟数字人,人们对其外形、人设、技术水平、服务能力有着明显的期待差异,比如虚拟偶像的外形和作品、虚拟主播的主持风格、虚拟员工的技术服务及跨界合作能力更受关注。
中国传媒大学媒体融合与传播国家重点实验室媒体大数据中心发布的《中国虚拟数字人影响力指数报告》将国内应用最多、最具人气的虚拟数字人分为虚拟偶像、虚拟员工、虚拟主播三类。该报告指出,这三类是当前虚拟数字人商业化价值最高、企业及资本参与度最强的类型。随着应用场景的拓展,虚拟数字人将在消费品、金融、地产、物业、教育、文旅等服务行业进一步发挥作用。
向精细化、多样化发展
工信部、教育部、文旅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去年联合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提出到2026年,新一代适人化虚拟现实终端产品不断丰富,产业生态进一步完善,虚拟现实在经济社会重要行业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打造技术、产品、服务和应用共同繁荣的产业发展格局。
业内人士指出,虚拟数字人产业还处在初期阶段,存在形象同质化、人设不鲜明、一哄而上等问题。接下来,明确定位、差异化发展,将是虚拟数字人寻求突破的方向之一。
突破的关键在于深度的场景理解和有效的技术提升,相关互联网企业已开始探索。“从产业需求出发,我们的产品已经从虚拟数字人升级为‘数智人’。”腾讯云智能数智人产品总经理陈磊介绍,腾讯云智能致力于打造自动化的“AI+数智人工厂”,以“产、销、服”一站式平台,实现“自助式”购买、生产和应用数智人。目前,通过整合语音交互、自然语言理解、图像识别等AI能力,腾讯数智人已成功“入职”传媒、金融、出行、文旅、政务等多个行业,承担资讯播报、文旅导览等角色。
虚拟数字人产业飞速发展,也出现一些新问题。例如,杭州某网络公司通过短视频账号发布虚拟数字人课程推广内容,用的却是别人制作的虚拟数字人视频,这家公司因侵权被告上了法庭。近日,浙江杭州互联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其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含维权费用)12万元。据了解,这是国内首例涉及虚拟数字人的侵权案,引发业界关注。
“虚拟数字人处于产业风口,承载着我们的无限想象,正逐渐朝着更加智能化、精细化、多样化的方向发展,也将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业内人士认为,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前沿技术领域相关权利的司法保护路径,保障虚拟数字人开发者、运营者、品牌方的合法权益,将进一步促进网络生态健康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