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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平安北京”消息,近期,北京警方在侦破一起违法犯罪案件中,将演员李某某(男,35岁)查获,该人对多次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有媒体记者通过权威渠道了解到,李某某为李易峰。#北京警方通报李易峰多次嫖娼#
德不配位,必有灾殃。李易峰作为新生代演员,戏演得不少,奖拿得不少,近些年来更靠“正派阳光”的人设吸粉无数。可就是这样一个“顶流”,却丝毫不爱惜羽毛,不懂洁身自好,视法律于无物,置公德于不顾,实在令人大跌眼镜。
从艺有门槛,做星先做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很大程度就是靠知名度和美誉度吃饭的,言行举止都称得上是一种价值输出。特别是很多鲜肉、小花有大批青少年粉丝,更要在荧幕上下自我约束、做好表率。可近些年来,这星那星曝出的丑闻不少,作奸犯科的也大有人在,嫖娼、吸毒、偷逃税……某些人一有点小名,就开始飘了,以为出点什么事发个声明也就过去了。然而,法律面前可没有什么“顶流”。就拿李易峰来说,此前的“辟谣”还振振有词,可如今“实锤”面前,不仅要受到法规制裁,与之合作的品牌商也纷纷宣布解约。
法须敬,律须畏,千万别想当然,抱侥幸。眼下,关于李易峰的舆论仍在发酵,我们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也再次提醒“李易峰们”:以身试法,必然凉凉!(北京日报 评论员 关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