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又将进入装修旺季,而近年来因房屋装修质量问题产生的消费纠纷不断,如出现“欧标”变“国标”“狸猫”换“太子”“偷梁换柱”等服务承诺问题或产品质量问题。2月7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家装陷阱。
谨慎选择装修单位
消费者在挑选装修单位时要“擦亮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装修公司,切忌选择“马路装修队”,避免家装出现问题维权时无法追究相关责任人。
慎重签订装修合同
消费者签订家装合同时应仔细看清楚合同内容,要明确家装的施工工期、各项工程进度排期表、付款方式、延期赔付标准、违约责任等要素。在装修过程中,如遇装修合同事项变更时,业主应与装修单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口头约定很难维权。
注意把握好验收环节
消费者应在装修过程中适时进行监督,注意核对装修单位提供的装修材料实物是否与合同中约定的品牌、型号、规格、等级等相符,发现问题后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如果无暇监工,可以在验收阶段提出存在的质量问题,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避免陷入“低价陷阱”
装修单位承诺优惠打折的,消费者要注意装修单位是否存在先删减装修项目给出低于正常应有的报价,形成“低预算”吸引业主签单,在施工后再把删减的项目作为增项进行加价,形成“高决算”。
要及时依法进行维权
装修过程中如果发生消费纠纷的,消费者可以先与装修单位进行协商和解;如协商有歧义或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要及时向属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也可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提出仲裁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