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宣布支持在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河北雄安新区、杭州市、苏州市等六市(区)扩大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引导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申请创新测试。与此同时,记者获悉,试点城市项目征集细则也正陆续出炉。

在项目申报主体方面,多个试点城市将持牌金融机构及科技公司均纳入其中。记者从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了解到,申报机构的范围包括从事金融服务创新的持牌金融机构或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系统、算力存储、算法模型等科技产品研发的科技公司。持牌金融机构包括全国性银行、大型城商行、互联网银行等。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表示,科技产品涉及的金融服务创新和金融应用场景须由持牌金融机构提供,科技公司既可联合金融机构共同申报,也可单独申报后结合应用场景选择合作金融机构。

同时,地方也为创新应用设置安全防线。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表示,科技公司作为申请机构时,须由持牌金融机构为其提供科技产品的金融服务和金融应用场景,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业务。申请机构应合理控制金融服务创新的试点范围,明确用户数、交易量、服务地域等方面预期规模并在试点中严格落实,切实防范创新风险传播扩散。

记者获悉,下一步,深圳、杭州等试点城市将陆续向社会公开征集试点项目,运用信息公开、应用公示、共同监督等柔性管理手段,引导持牌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深入开展创新测试。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记者表示,此次杭州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的获批,有利于全面推进杭州国际金融科技中心建设,打造“数字经济先行区”,发挥杭州金融科技优势,推进现代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更好服务杭州小微企业融资发展需求。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表示,在深圳开展试点,有利于发挥深圳金融及科技优势,促进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建设深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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