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长虹日电科技有限公司受缺陷调查影响,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4月15日期间制造的“长虹”牌CSH-18Y23(米白色)型号电热水壶,涉及数量为20000件。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热水壶,由于部分壶嘴和出水口存在锐利边缘,可能在使用和清洁过程中存在划伤皮肤的安全隐患。对于召回范围内的电热水壶,广东长虹日电科技有限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并免费为客户更换符合要求的电热水壶,以消除安全隐患。

广东长虹日电科技有限公司将自即日起在官方网站(www.changhongtech.com)上发布召回计划,提示持有受影响产品的消费者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联系广东长虹日电科技有限公司或其经销商进行免费更换。用户可登录广东长虹日电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为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4008-111-666)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dpac.samr.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用户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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