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重庆所有街道、社区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到2022年,重庆所有乡镇、行政村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90%以上,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60%以上,城乡养老设施具备医养服务能力的比例达到100%。
以上信息来自经重庆市政府同意发布的《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简称《方案》)。记者12日从重庆市民政局获悉,该市将按照“街道、乡镇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建养老服务站,村建互助养老点”要求,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确保到2022年每个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根据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应设置休闲娱乐区、文化教育区、生活照料区、健康管理区、人文关怀区、托养护理区和运营管理区等功能区域,其中托养护理区应设置20张以上养老服务床位。
社区养老服务站原则上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老年人口较少的社区不低于200平方米,应设置休闲娱乐区、文化教育区、生活照料区、健康管理区,有条件的要设置日间照料床位。
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与乡镇敬老院和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料机构一体建设,应设置休闲娱乐、生活照料、托养护理、医疗康复等功能区域,有条件的应设置2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
依托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村级互助养老点,应单独配置一定面积的专用养老服务用房。
在资金保障方面,《方案》提出,重庆各区县要加大支持力度,将乡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将福彩公益金区县留存部分8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基本公共养老服务,撬动和引导社会资本增加建设运营资金投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保障格局。
重庆市级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予以适当补助,对每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补助200万元,对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补助20万元,对每个乡镇的养老服务中心及辖区内村级互助养老点补助100万元,并制定相应评估考核奖补办法予以实施。此外,市和区县两级应建立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并多渠道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保障。(记者 钟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