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消息人士透露,美国国会今年不太可能通过网络隐私保护的法案,因为议员们对该法案是否应当取代加州的同一立法等问题存在分歧。如果联邦层面该法案不能推出,科技公司将不得不遵守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的加州更为严格的网络数据隐私立法规定。
在没有联邦法律的情况下,科技公司、零售商、广告公司和其他依赖收集消费者数据来跟踪用户和增加销售额的公司,必须遵守加州法律,这可能将损害公司的长期利润。
对于亚马逊、Facebook和Alphabet公司旗下谷歌,以及诸如沃尔玛等零售商来说,这一延迟将是一个挫折。目前这些公司要么直接收集购物者信息来运营自己的网站,要么提供免费服务,并从依赖在线数据收集的广告中获得收入。
律师事务所Davis & Gilbert专注于技术和隐私事务的合伙人加里·基贝尔(Gary Kibel)表示,“这将是巨大的挑战。这些公司现在需要真正地遵守加州的要求,因为国家层面在这方面没有规定。”
虽然参与讨论的消息来源仍然认为,该法案至少有一份讨论草案可能在年底前通过,但国会商谈人员仍必须就这样的问题达成一致,即是否只要求消费者同意公司收集有关他们的可识别个人身份信息,同时也给予他们退出这一许可的选择,以及如何执行新法律。
消息人士表示,进入讨论的内容还有多少信息应该被视为私人信息,以及在与第三方交换消费者信息方面应该遵循的界限。
起草一项联邦法案的努力由民主党参议员理查德·布卢门塔尔(Richard Blumenthal)、布赖恩·沙茨(Brian Schatz)和玛丽亚·坎特韦尔(Maria Cantwell),以及共和党参议员杰瑞·莫兰(Jerry Moran)、商业委员会主席罗杰·威克(Commerce Committee)和参议院共和党第二号人物约翰·图恩(john thune)。
消息人士表示,参议员布卢门塔尔和莫兰的工作人员正在起草该联邦法案,预计这份草案将在今年年底前公布,而众议院版本的这样的法案草案可能会在几周内提交。
加州数据隐私保护的法律对任何拥有在线业务的大公司都有影响,它要求拥有超过5万消费者数据的公司允许消费者查看他们收集的数据,还允许消费者请求删除数据,并选择不将数据出售给第三方。如果违反了加州的该法律,每一次违规都将被处以7500美元罚款。另外,公司还在等待加州总检察长围绕该州的这一法律出台相关监管措施。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在联邦层面法案没有出台之前,加州的规定于明年1月1日将生效,“这是一个大问题,因为这将对企业业务产生影响。”
尽管急需的该联邦法案立法被推迟,但该隐私法案仍是许多游说者认为有相当大可能成为法律的少数几项立法法案之一,因为它是两党共同关心的问题,而且不需要纳税人的钱。(天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