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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业务系统将于4月下旬暂停服务。本月单位参保、员工增减员、社保险种变更、缴费工资变更等业务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24时,请参保单位及时申报。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月7日公布,4月16日0时之后申报视为次月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延缴人员等个人缴费人员,如需于4月开始参保并缴费,请于4月20日前办理参保登记业务并申请缴费。4月17日开始批量征收本月社会保险费,请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确保于4月17日前已签订有效扣款协议,且协议账户状态正常、余额充足,以便批量扣款。

社保业务系统暂停服务期间缴纳的社保费,在系统恢复之前,暂时无法记录社保权益,因此导致的就医无法即时记账或结算的,可在社保业务系统恢复后办理退费刷卡补记账或结算手续。社保业务系统暂停服务及恢复的具体时间请留意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续对外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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