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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生二胎三胎,解决职业女性及企业都面临痛点难点,市人大代表孙小荔在今年“两会”期间建议深圳在产假期间可给予企业补贴或减税,探索建立、完善企业女职工生育补贴制度或其他扶持政策。
全国“全面二孩”甚至“鼓励三胎”的政策实施已经多年,与之紧密相关的育龄女性权益问题也备受关注。新修改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大幅延长了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但随着一系列的“二孩政策”落地实施,对于女性尤其是女性职工的不利影响也在逐渐显现。在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生育成本单位化的情况下,全面二孩政策及新产假制度的实施,将使生育对就业机会本来就不平等的妇女参与职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凸显。一些企业在招聘员工的时候不太愿意招聘年轻的女职工。
为此,今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孙小荔关注到职业女性及企业在此议题上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孙小荔认为,虽然产假期间妇女的生育津贴由社保支付,但企业除需要缴付一定比例的生育保险外,而当聘请的女职工一旦生育分娩,不仅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仍需企业来补足,而且《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大幅延长了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所产生的薪资成本也全部由企业来承担。对于大部门企业来说,都是沉重的负担。
另外,企业也会因为女职工因休产假而造成人员变动、缺失等不稳定因素而导致诸多工作难题,育龄妇女的比例越高,给企业所带来隐性人力成本的增加和经营管理成本的增加。 当前,女职工面临的生活、工作压力加大,缺乏政策支持。
为此,孙小荔建议,产假期间可给予企业补贴或减税。深圳应探索建立、完善企业女职工生育补贴制度或其他扶持政策,对企业在其所聘请的育龄妇女合法生育期间,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或减免税收等,减轻企业的成本负担。
孙小荔还建议允许企业女职工以“经济补偿性离职、停薪留职”等方式度过生育哺乳期(分娩后一年),以实现社会、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权益保护的多方“共赢”,有益于缓解女职工在求职就业时受到歧视的情形。大力开办幼儿托管福利机构,解决双职工家庭幼龄子女(0-3岁)的育儿难题。公立幼儿托管福利机构系非盈利机构,政府予以一定的补贴,只向托管家庭收取成本费用,但政府可以对托管家庭进行一定的资质限制,比如:必须父母双方有本地户口或一定时间以上的居住证、父母均在岗工作(凭社保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