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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深圳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开幕,在大会发言环节,深圳市政协委员、农工党深圳市委员会副主委,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金融工作局)二级调研员杨辉针对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缺乏的现状,建议为托育机构预留公配用房,出台托育扶持政策,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并向0~3岁婴幼儿家庭发放育儿补贴,减轻家庭育儿负担。
加强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深圳作为一座年轻的移民城市,常住人口平均年龄32.5岁,适婚适育人口基数大,出生率在全国大中城市长期排名前列。但“生了没人带”“双职工带娃难”等育儿难现象仍较为普遍,加强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杨辉认为,目前,深圳存在支持力度、监管力度、托幼一体化等方面的不足。而由于深圳尚未出台育儿补贴,家庭照护难以平衡工作与家庭。此外,普惠性匹配度不够,导致托育需求和实际入托配比不高。加上机构备案门槛、固定成本高等现状,优质机构有限。
打造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为打造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杨辉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社会公共服务范畴,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卫生、文化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制定托育机构土地供应、物业改造支持措施,将托育机构公共配套纳入《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明确项目建设中预留公配托育业务用房。制定卫生保健、服务质量、过程管理等评估指标体系。发挥深圳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的作用,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为深圳市婴幼儿健康保驾护航。
明确部门监管职责。明确主体责任,非营利性机构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营利性机构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登记后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政策规范制定,教育部门牵头做好教师资格审查、培训等工作,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配合做好监督管理。
出台托育扶持政策。对民办托育机构采取减免税收、补助租金、一次性建设补贴、备案奖励、托位补助等支持政策,减轻运营负担。实施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向0~3岁婴幼儿家庭发放育儿补贴,减轻家庭育儿负担。探索家庭护理假试点,完善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允许父母一方留家照护幼儿至2或3周岁。
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利用社区现有妇女儿童之家、文体中心以及早教、托育机构等,举办一批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按照学前教育同等政策支持。试点医育结合、社育模式,提供老幼共托、医养照护等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鼓励企事业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实现每个社区至少有一家规范性托育机构。
加快专业人员培养。加快发展专业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完善职业资格认定和定级标准,建立一支专业队伍。加强机构负责人、卫生保健人员和保育员、育婴员、保安员等从业人员培训,明确每年参加培训时长。建立从业人员准入、考核、奖惩和淘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