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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南从深圳交警处获悉,2023年1月1日起,交警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行为,首次违反规定将按“冲禁令”警告,第二次将进行处罚。
交警介绍,依照《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三十四条规定,对未上牌(含黄牌过期、未登记上牌) ,将以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处罚。
其中,在限行路段被查处的,将依照《特区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第一款规定,扣留车辆并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首次违反规定将按“冲禁令”警告,第二次将进行处罚。
同时,深圳交警严查电动自行车上高快速路等重点路段严管限行路段违法。未上牌车辆、限行区行驶的,且存在载多人、在中间车道高速行驶、涉嫌非法营运等情形的违法行为。
交警表示,未悬挂车牌的车辆在被查获时,如车辆已在网上预录预约登记或交验车辆后待领取牌证的,不予查处。
对于未上牌的违法超标电动自行车,交警会现场引导车辆所有人进行置换,车辆所有人同意置换,给予人性化从轻处理;不同意置换或放弃违法超标车的,将扣留车辆,待相应违法处理完毕才能取回车辆。
据悉,为方便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交警提供了多种多样的上牌方式。有路面劝导,主动服务;有社区流动,上门服务,还有销售门店即买即办和民生行业自办登记,对于无法提供车辆证明等资料的市民,还可以承诺制上牌,容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