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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官网显示,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对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出罚单,原因是该行存在未按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行为;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行为;擅自提供对外担保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对该行责令其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35万元人民币,罚款844.65万元人民币,合计罚没858万元。

同时,时任财富管理及个人银行业务区域总经理王某某被警告,罚款5万元、时任副行长陈某某被警告,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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