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突然发现自己银行账户上的1100多万不翼而飞,这是怎么回事?
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一宗案件成功获判,内幕也随之揭开:
做生意的阿天,因为资金走账需要,一直打算在香港开一家公司,由于自己没时间去香港,于是委托朋友帮他收购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便于以后使用这家公司的银行对公账户。2020年12月,朋友告诉阿天,他找到了做商务咨询的阿泽,阿泽可以帮他购买一家香港公司。
阿天没想到的是,他放出风声要购买香港公司的时候,阿泽就已经处心积虑要对他下手。
从事商务咨询的阿泽,熟悉香港注册公司、境外银行开户业务流程细节和漏洞等。实际上,阿泽在香港就有一家自己控制的公司。在与阿天朋友对接、商谈过程中,外债缠身的阿泽,找来自己大学同学阿正,让阿正制作一套假身份冒充香港这家公司的卖方,两人一唱一和,成功将阿泽实际控制的这家香港公司,以阿正的名义兜售给了阿天。
花了人民币15万元,阿天买下了这家香港公司。原本,阿泽应该将公司的对公银行账户、网银U盾等一并交给受让方的阿天,然而阿泽耍了个花招,只将公司原本配置的4个网银U盾中的3个交出去,自己暗中截留了1个。当然,对此阿天一无所知,依然用这家公司账户进行资金周转。
把这家香港公司转让出去后,阿泽便私自登陆香港的某银行网站,使用截留的U盾账号及密码接收动态密码,借此进入该公司账户内实时监控资金动向。
不久后,阿泽惊喜地发现,该公司户头上现在正有172万美元巨款,折合人民币1100多万元。“好家伙,这下来了条大鱼!”阿泽与同学阿正通气后,马上开干!于是,阿泽分别输入已交给阿天的3个U盾账户,故意输错密码,使阿天手中的3个U盾账号被银行锁定无法操作。
随后,阿泽使用之前截留的U盾账户和密码,登录该公司银行账户,将172万美元转移至境外,并通过境外的地下钱庄将这笔巨款兑换成人民币后,再转回境内自己控制的阿笙、阿翰、阿标、阿湖等人银行账户。当然,之前一直协助阿泽的大学同学阿正,也分到94万元人民币。
阿天一觉醒来,等到需要用钱时,突然发现巨额钱财不见了。联系银行后,知道钱是怎么被转走的,他赶紧去联系当时这家公司的卖方,兜兜转转,联系上阿泽,阿泽又推给了阿正,最后化名的阿正已经找不到了。
愤而报警后,警方立案侦查,并对涉案银行账户资金进行了穿透式分析,查明了资金流转方式和资金去向,查封、冻结了相关涉案银行账户。2021年3月,阿泽、阿正等人先后被抓获。
2021年8月,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阿泽、阿正提起公诉,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对阿笙、阿翰、阿标提起公诉,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阿湖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阿泽有期徒刑十年,判处阿正有期徒刑四年;阿笙、阿湖等人也先后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刑。
【检察官提醒】
一、购买来历不明的境外公司更需谨慎
有人可能认为转让方在转让境外公司时没有注销公司银行账户,可能会给转让方带来隐私及各种安全问题,其实对于受让方而言,直接购买境外公司银行账户同样存在安全问题。特别是直接使用受让过来的银行U盾,这可能会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二、将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可能触犯刑律
当前,电话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但不管手段如何变幻,手机卡、银行卡仍然是诈骗犯罪分子最常见的标配之一。检察官提醒,买卖、租借银行卡、电话卡,将银行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等,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帮助,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以上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