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抵深货运车辆入深申报的通告》,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道路货物运输环节扩散风险,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行程史且准备进入深圳市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须申报。
具体通告内容如下:
关于开展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抵深货运车辆入深申报的通告
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道路货物运输环节扩散风险,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抵深货运车辆入深申报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行程史且准备进入深圳市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
二、申报流程
相关车辆司乘人员可在货运车辆抵达深圳市24小时前,关注“深圳交通”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货车入深申报”,按照页面指引填报有关信息,生成专属二维码。
三、查验畅行
货运车辆抵达深圳市后,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出示二维码,配合查验、采样及检测工作,服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司乘人员在深期间应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四、温馨提醒
请相关车辆司乘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入深申报,在申报时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提前申领或更新“粤康码”,以便于顺利通行。未按要求进行入深申报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