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市人大拟安排法规项目33件,并将继续提高立法质量效率,聚焦“双区”建设、“双改”示范和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强重要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注重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在今日的深圳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作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介绍,2021年共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2次,审议法规、决定33件,通过17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0项,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12项,执法检查2项,专题询问2次,专项视察13项,专题调研8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4人次,代表提出议案建议825件。
报告指出,2022年全年拟安排法规项目33件,其中继续审议16件、拟新提交审议17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4项,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12项、专项视察18项、执法检查2项、立法后评估2项、专题询问2次和专题调研9项,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3项。
2022年,深圳市人大将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以及论证、评估、评议、听证等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制度,深入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扩点提质”。健全街道人大工作会议、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跟踪监督机制,创新街道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模式,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
另外将继续提高立法质量效率,持续强化“双区”建设法治保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聚焦“双区”建设、“双改”示范和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等重大战略部署,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衔接,加强重要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注重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以良法引领改革、推动发展、保障善治。
遵循立法工作程序,严守立法权限,科学把握立法节奏,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有计划、有重点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重要法规草案的牵头起草工作,对有关部门起草的法规草案要提前介入,加强协调,健全法规立项、起草、论证、评估、审议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立法后评估,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实现立法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