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2号

为进一步落实《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2号)精神,从严从紧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共场所有序开放

(一)各农贸(集贸)市场、药店、诊所、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继续有序开放。进入上述场所人员须严格执行测温、戴口罩、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并在“电子哨兵”打卡登记或扫“场所码”。营业场所应打开门窗保持通风。

(二)酒店、旅馆等住宿场所和旅游景区有序开放,进入人员需测温、戴口罩、在“电子哨兵”打卡登记或扫“场所码”以及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严格落实入住旅客如实登记制度。

(三)所有餐饮服务单位继续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桑拿、按摩、足疗、水疗、美容〈不含理发店〉、茶庄、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剧院、电影院、健身房、剧本杀、密室逃脱、体育馆、游泳馆等)暂停开放。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暂停服务。

二、交通有序恢复

(一)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辖区公共交通有序恢复运营。人员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须戴口罩并出示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

(二)各类车辆有序顺畅通行。车辆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宇、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社区小区等,须对车辆司机和乘车人逐一测温、验码,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并在“电子哨兵”打卡登记或扫“场所码”。有中高风险地区行驶轨迹的来区车辆,还需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实行清单化管理。

三、企业、工地科学精准防控

(一)辖区各企业、工地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科学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认真做好厂区、车间、工地消杀及员工核酸检测、食堂通风分餐等防疫工作,全体员工实行辖区内工作地、居住地“两点一线”,进入厂区、园区、工地须严格执行测温、戴口罩、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并在“电子哨兵”打卡登记或扫“场所码”。

(二)员工居住在我市其它社会面未动态清零的区域的,须严格遵守当地防疫规定,继续居家办公,不得跨区流动。

四、全区四镇各村(社区)、小区严格管控

(一)四镇各村(社区)、小区一律实行围合管理,原则上只保留1-2个出入口,安保人员24小时值守,严格执行测温、戴口罩、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居民进出须在“电子哨兵”打卡登记或扫“场所码”。

(二)所有外卖、快递、投递等不进入村(社区)、小区,实行无接触配送,在村、社区、小区出入口或指定区域中转存取,外卖快递从业人员由所在企业负责组织“1天1检”和健康申报。

五、村(居)民强化个人健康管理

(一)辖区居民非必要不离开合作区,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域和社会面未清零的深圳其他区。

(二)落实个人防控责任,积极参加第三轮全员核酸检测,做到人人必检,不漏一人。

(三)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科学理性应对疫情,有序配合防疫行动,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工作生活环境清洁消杀,做到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小区报告。

上述措施自3月18日(星期五)起开始实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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