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稳生产稳用工的通知》(下称《通知》)。通过发放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稳定用工奖补,保障员工节假日加班合法权益等举措,鼓励企业春节期间开足马力坚持生产,鼓励外地员工留榕过年。
据福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州市制定了省内力度最大、标准最高的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稳就业奖补政策,预计给福州市企业发放总金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下同)的“新春稳岗稳工大礼包”。
《通知》明确,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制造业、商贸服务业、电子信息、城市交通运输、建筑、农业生产企业,发放稳就业奖补。
奖补分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奖补和一次性稳就业奖补两类。其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奖补需要同时满足连续生产、30人以上用工企业、稳定用工、奖补不重复等四个条件。
一次性稳就业奖补需同时满足:不具备享受上述第一类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奖补资格的企业;重点企业;企业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等三个条件。据悉,奖补标准为人均300元,以企业春节当月(2021年2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数计算。
据该负责人介绍,重点企业是按照《关于建立市和县区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制度的通知》“市和县(市)区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安排表”中的企业,县(市)区政府根据本辖区内企业和重点项目用工需求名单确定;重点支持制造业、商贸服务业、电子信息、城市交通运输、建筑、农业生产企业。
《通知》规定,企业申请奖补须提供2021年第一季度用电量、工业总产值(或应缴增值税销售额)等相关数据,因此,4月份即可申请。《通知》鼓励企业将奖补用于支付春节期间留岗员工工资和加班费,以及员工的补贴、慰问费用。企业在春节期间坚持生产并安排员工上岗的,春节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不低于三倍,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不低于两倍。
此外,对春节期间(2月1日至3月31日)人力资源机构、用工调剂平台、老员工为企业招聘新员工,稳定就业一个月以上的(以工资凭证为准),按人均500元标准给予奖励;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按人均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奖励直接给予人力资源机构、老员工或个人应聘的新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