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关于结婚彩礼的问题一直是经久不衰,而今年民法典新规的出台,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很多人对此有误解,以为是完全禁止结婚索要彩礼,其实不是这样。
民法典规定的是禁止强行索取财物或是借婚姻索取巨额钱财,也就是明确了彩礼的合法性,受法律保护。
通俗点来说,彩礼可以有,但是不能强买强卖,也不能太多。
当然,你可以选择不给彩礼,别人也可以选择不嫁。
而且我相信以中国人民的智慧,就算不要彩礼,这部分钱也一定会一分不少地出现在其他任何可能或不可能出现的地方。
那对于男女双方的婚姻来讲,彩礼究竟该不该要,我说一下个人的观点。
如果结婚你要彩礼的话,这应该叫做嫁娶,如果说不要彩礼的话才能叫做结婚。
嫁娶是两个家庭之间的事,就是女方嫁到男方,男方出彩礼把女方买断,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以后你再到娘家你就是客人。
你要为你的丈夫生儿育女,你以后也要为你的公公婆婆养老送终,你是完全脱离了自己的原生家庭,然后和你的公婆家结为一体。
一些女人啊,也不要说我物化女性,既然明白地要钱了就不要死拽着那层脸皮了。
你可以选择不要彩礼,因为不要彩礼的话就是男女同时脱离了自己的原生家庭,重新组合成了一个新的家庭。
这是两个人之间的事,男女之间是完全平等的。
如果双方的父母想要减轻孩子的负担,给你一个首付,或者是直接提供给你房子的话,这是属于他们的自愿行为。
女方将来怀孕生宝宝,婆婆也没有必要说必须给你去照顾,所以说不管你去月子中心还是去找月嫂,这个都可以由你们小两口来决定。
时代在发展,个体会越来越独立,所以每个人都不需要承担太多的这种家族的压力。
不管你要不要彩礼,都是你选择的一种婚姻的模式。
你觉得彩礼该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