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在我们日常的经济交往中再正常不过,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借钱的范围、对象以及借钱的方式都在不断发生变化。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在资金短缺时向亲朋好友筹款,是最便捷也是最省事的一种方式。这里需要提醒朋友们的是,在帮朋友忙借款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量力而行,且不能盲目的仗义出手。
案例回顾
金女士与何某是认识20多年的老朋友,两人之前曾在同一家中介公司工作,2013年何某自己成立了一家房产公司,金女士便将自家的百余万元放在何某的公司,何某每月给金女士两万元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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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何某找到金女士寻求帮忙,称自己急需一笔钱,想让金女士抵押自家的房产帮忙借出120万元,出于信任金女士同意了何某的请求。于是,何某便找朋友王某帮忙,通过王某引荐,高某和金女士签定了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借到了120万元。本以为自己就是帮忙,他们三人会处理好债权债务关系,谁知后来为了还款等事宜,高某起诉了金女士。
据金女士讲述,王某和高某都知道实际用款人是何某,但是何某现在已经是失信人员,并且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高某便根据借款合同找金女士索要借款。可是金女士却说,2018年何某借的款,但是到了10月份的时候,这笔钱就已经偿还了,只是一直没给金女士办理解押手续。为此,金女士还特意向双方进行过求证,可他们在之后的说法中全都变卦了。
面对如今的被动局面,这笔钱金女士到底用不用偿还呢?何某的还款行为能不能认定是金女士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呢?假如说最终所有的证据都无效,金女士除需要偿还本金之外还需要偿还利息吗?让我们跟汪祖伟律师,一起进入今天的帮忙时间。
律师支招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的汪祖伟律师表示,本案就目前表面的情况来看属于民间借贷纠纷,但因为几人的关系相对复杂,具体的案件性质还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取证。
汪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高某能够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那么他签订的这种民间借贷合同将按照无效来处理,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相互之间只存在互相返还的情况,抵押就可以解除了。
汪祖伟律师认为,从表面现象来看,双方有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且贷款人也确实把钱按照合同的约定打到了当事人本人名下的银行卡上,因此从合同形式上看,合同是有效的。根据三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中,对偿还方式的约定,金女士偿还高某的借款时,要由自己开设的账户转账至高某得账户,而实际还款的路径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路径不一致,如果何某对这笔款项予以否认,则很难认定这笔钱还的就是金女士欠下的120万元,这也是高某起诉的原因之一。
目前,金女士对高某和王某的详细信息并不掌握,汪祖伟律师表示,本案中有很多的证据需要收集,后续需要对他们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的账目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取证,才能对他们的行为做出判断,如果放贷的行为中涉嫌违法违规,将会构成犯罪行为。如果他们三人对借款的行为存在相互相串通的情况,还可能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