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3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案例

一、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单位名称: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贤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1013870562,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甲1号。


(相关资料图)

2023年4月11日,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

经查: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刘某等183人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工资合计7839378.91元。2023年4月18日,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前支付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3年5月16日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该公司支付刘某等183名劳动者工资合计7839378.91元,并按应付工资金额5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3919689.46元。同时,对该公司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00元。该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复议、诉讼法定期限届满后,就该公司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赔偿金及应缴纳的罚款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北京百子湾和美妇儿医院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单位名称:北京百子湾和美妇儿医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宇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181231315,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南二路18号。

2023年1月19日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续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北京百子湾和美妇儿医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

经查:北京百子湾和美妇儿医院有限公司拖欠朱某等139名劳动者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工资合计2649093.89元。2023年4月19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2023年5月9日前支付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朱某等138名员工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工资合计2640932.8元。2023年5月25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该公司支付朱某等138名劳动者工资2640932.8元,并按照应付工资金额5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1320466.4元。该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行政处理决定复议、诉讼法定期限届满后,就该公司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赔偿金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北京兴丰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单位名称:北京兴丰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岳耀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O1N8742H,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平安路5号4幢DY7030(集群注册)。

2022年12月16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北京兴丰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

经查:北京兴丰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朝阳区来广营地区红军营东路北苑南路交叉口龙湖项目施工期间,拖欠马某、赫某等29名劳动者2022年6月至2022年10月工资438530.1元。2023年3月31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2023年4月4日前支付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3年4月29日,该项目总承包单位重庆集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先行清偿马某、赫某等29名农民工工资438530.1元。2023年5月18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5000元。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行政处罚决定复议、诉讼法定期限届满后,就应缴纳的罚款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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