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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退出规程》近日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加装车篷、改装座位的电动自行车,将退出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本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目录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交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编制。没有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根据征求意见稿,涉及违法违规或存在风险隐患的车型将退出产品目录或要求风险排查整改。其中,国家监督抽查、省级监督抽查通报不合格的车型,将退出目录。此外,如销售门店的电动自行车存在以下情形将从目录中退出:未加装脚蹬,无脚踏骑行功能;蓄电池连接线与原车蓄电池正常连接外,车身存在可连接其他蓄电池的线束或接口;外设蓄电池托架;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装置。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如相关部门发现销售违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情形,将依法查处,提请认证机构暂停、撤销认证证书,相关车型退出目录。
征求意见稿提出,企业应建立完善销售台账,确保产品可追溯,对违法违规的代理、销售门店采取暂停供货、收回授权、解除合作等处理方式。一旦代理、销售门店售卖目录外或目录内停售车型;或企业向已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代理、销售门店供货;未在销售门店公示售后服务渠道;未履行“三包”“召回”及相关质量责任,企业应按承诺进行整改,7日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相关车型将从目录中退出。
记者注意到,“加强信用约束,强化社会监督”等内容也被写入征求意见稿中。企业以及代理、销售门店如违反法律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将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向社会公示。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