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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近期,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以“美丽乡村行 畅行安全路”为主题,深入天竺镇楼台村、张镇白辛庄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天竺镇楼台村宣传活动现场。

活动中,民警根据农村地区老年人的日常出行方式,结合近期辖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详细讲解无证驾驶、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上路、骑乘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横穿公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向群众宣传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工作,引导老年人群体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发生。

民警向村民介绍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此次宣传活动的举办,与广大农村地区群众零距离、面对面交流互动,拉近了警民之间的距离,也会有效增强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安监中队中队长杨振春表示。

据了解,2021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管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加强北京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重申严禁售卖、购买违规车辆,综合考虑车辆电池寿命、行业车辆置换时间等,对既有存量车辆设置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限期淘汰退出。

今年是过渡期管理的最后一年,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目前正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并加强过渡期内通行秩序管理,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逆行、闯红灯、驶入主路、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安全教育和依法查处。

因违规电动三轮车骑行人存在逆向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民警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依法查处。

顺义警方提示

过渡期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不逆行、不闯红灯、不驶入主路,并在过渡期内提前处置违规车辆。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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