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中长出茂盛的庄稼,如同农民抚养的孩子,在他们的眼中,丰收的样子如同天真可爱的孩子,意味着袅袅的炊烟,象征着当年鼓鼓的口袋。农民赋予土地能量,土地也自然会反哺于秋收的季节,这是农民最最淳朴的幸福感,土地更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生活来源。

01、案例回顾:


(资料图片)

赵先生,是黑龙江某县城一位非常朴实的的农民。近几年他在当地林场,从徐某手中转包了600余亩林地。2006年,赵先生和徐某第一次达成协议,约定这600余亩林地用于种植玉米等粮食作物,二人还分别在2013年和2016年两次续约,最终将转包的期限延长到了2024年。而对于转包的费用,赵先生称,自己是一次性付清了承包款。

2014年,赵先生获知种植大豆有农民补贴,于是自2017年开始,他便在承包的土地上种起了大豆。可种植了好几年却一分补贴款都没拿到,经过赵先生的多方询问,原来林场将补贴款直接打给了徐某,而徐某却拒绝将补贴款转交给自己。无奈的赵先生,选择以打官司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赵先生将当地林场和徐某一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补贴款。2018年,法院判决支持了赵先生的部分请求,徐某返还赵先生2017年的补贴款十万余元。官司赢了,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可赵先生接下来的处境却是越来越困难。

不知道是官司得罪了人还是怎么了,接下来两年,林场依然把补贴款直接打给徐某,对于这笔补贴赵先生自然是要不回来。不仅如此,就连自己在承包地养了16只鹅,也被罚款15000元。林场在对土地面积核准的时候,还以赵先生多了一晌多地也就是15亩为由,在土地上种起了树,这让赵先生更是不知该如何是好。

赵先生表示,承包林地的租金已经交到2024年,现在林场和徐某的做法,摆明了是不想让自己种地了,他现在只想要回属于自己的收益,摆脱当下的困境,他该怎么做呢?让我们看看律师怎么说。

02、律师支招:

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的郝逸飞律师表示,首先对于赵先生养16只鹅被罚款的事情,他认为是没有罚款依据的。通过赵先生的描述,郝逸飞律师认为,罚款需要有主体,也就是说罚款主体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如果以林场为主体罚款赵先生是可以拒绝缴纳的,因为林场不具备罚款的主导权。如果是行政机关以滥用土地性质为由的赵先生进行处罚,那么这样的罚款需要给老百姓一定的救济途径,比如我们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就是说,在我觉得处罚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向上一级机关进行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依然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对于目前赵先生连第一次官司的补偿款都没收到的情况,郝逸飞律师表示,自己才是自己唯一的依靠,每年的案件很多,在我们申请法院执行后,千万不要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法院那,毕竟每年的执行案件量都很大,如果想尽快执行,还需要我们积极努力的提供对方可执行的财产信息,协助执行法官尽快执行到位。

另外,如果对方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的,我们可以跟法官进行沟通,看对方是否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也就是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犯罪构成要件中一个最重要的前提,就是他具备执行能力但是故意不执行,比如他恶意串通转移财产或者恶意低价变卖财产,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我们的拒之罪。如果对方依旧不执行,我们可以以刑事案件向被执行人进行施押。

至于林场称赵先生多出来的15亩土地,可以到法院进行委托,主张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确定,确定之后我们在针对已经确定的范围提起排除妨害的诉讼,并且可以在诉讼中一并解决我们的赔偿问题。

最后,郝逸飞律师建议,赵先生依旧要坚定的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如果就目前的形式向他们低头,可能后续赵先生还会面对被欺负,自己的权益受损,因此,只有坚定的以法律为武器,才能合理合法的主张自己的权益,最终胜诉方也会是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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