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同居是一种现代社会中越来越流行的生活方式,但是很少有人清楚,这种不确定性极强的关系,会给生活平添什么样的风险?尤其是对于女孩子来说,同居不仅仅意味着两个人开始一起生活,可能还会因此给自己带来挥之不掉,抹之不去的伤害。
01、案例回顾:
2019年,张女士与前男友通过一次打车相识。作为网约车司机的邓先生,在攀谈间对张女士颇有好感,更是在这次出行之后对比自己大五岁的张女士,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资料图】
张女士自然而然的接受了邓先生的这份感情,很快两个人确定了恋爱的关系,并在半年后同居生活。2020年,考虑到自己创业需要,张女士决定离开北京,男友邓先生果断决定,陪同张女士一起离京。
邓先生的决定感动了张女士,她甚至开始憧憬白头偕老的场景,可生活却狠狠地给了张女士一记耳光。
虽然身处异乡,男友却一直没找工作,而张女士在两人没有婚约的情况下,扛下了两个人所有的花销。她的生活费从原来的三四千元一下子涨到数万元,而男友则理直气壮的享受着张女士带给他的各种礼品、衣物、首饰和奢仕品,甚至张女士在交往期间还帮男友偿还各种信用卡的消费。
对于前男友提出的各种要求,张女士一直是尽其所能地满足着。但是,不久后她却发现,男友背着她与其他女士聊天还发私密照,张女士在和男友大吵了一架之后,提出分手。
本以为分手后能听到男友的一句道歉,谁知找上门来的男友却是假装和解,实则是为了教训张女士。一顿拳打脚踢之后,让张女士更觉得委屈,除了感情的付出,这几年下来,自己在男友身上的开销有150多万元。在遭遇了这一切之后,张女士坚定地决定要将自己的损失拿回来。那么张女士下一步该如何操作呢,这笔钱还有机会拿回来吗?让我们看看马颖秋律师如何帮忙。
02、律师支招:
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的马颖秋律师认为,张女士若想主张自己曾经为男友的花销,需要看双方有没有约定,如果双方确实已经见过父母,或者双方之间已经有婚约,那么应该属于婚约纠纷。
但是从张女士的陈述中可以说明,双方之间并没有婚姻的约定,那么女方为男方的花销,不管是双方共同的花销,还是女方对男方的赠予,又或者是女方委托男方理财,这笔钱的性质是不能一概而论的。需要看张女士能找到什么样的证据,来证明花销的属性,也为了后续的追偿。
至于张女士为前男友偿还的信用卡费用,马颖秋律师表示,张女士如果是自愿为男友进行还款,那属于自愿行为,因此张女士帮前男朋友偿还的信用卡费用,可能无法追偿。但如果张女士与前男友之间曾就这笔费用进行了约定,则张女士可以主张前男友偿还。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撤销赠与行为的方式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是要求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法定撤销权是以下情形: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申请撤销;法定其他情形。
马颖秋律师分析,张女士目前若想追回曾经的花销,需要进行综合证据的收集,但是张女士在给男方转账时,并没有注明用途,所以这些转款记录还不能算有效的证据。
马颖秋律师表示,法律上有一个义务叫自我觉醒。如果发现自己的财务已经损失了,但是却迟迟没有追究,有些权益很可能错过了最佳的追回时间。这样的情况,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一直躺在合法权益上睡觉的的,因此即便日后因各种情况后悔,也会造成很难认定,很难追回的情况。
最后,马颖秋律师表示,很多年轻人对于结婚证这一纸婚书都不是很在意,但是律师告诉您,只有拥有结婚证才能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非婚同居这种方式目前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决定同居时一定要冷静、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