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日前,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3年6月30日起停止执行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2020年2月25日发布实施的《关于继续延期使用部分小客车指标的通告》(以下简称《延期通告》),恢复指标正常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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