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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密云交通支队接到群众“随手拍”举报:在新北路,一辆小客车,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
密云交通支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该名驾驶员存在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及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两项违法行为,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罚,合并执行,最终处以当事人罚款300元、驾驶证记10分。
遮挡了号牌,也相当于遮挡了自己的眼睛,对信号灯的指示、标线的引导、限速标志等视而不见,但是却遮挡不住群众雪亮的眼睛,任何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关乎生命安全,请驾驶员们一定守住法律底线,安全出行。
编辑 何羿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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