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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烨)今天,北京银保监局、天津银保监局、河北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对于新市民申请的小微企业主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鼓励京津冀地区商业银行允许新市民以其京津冀三地内的异地押品提供增信。也就是说,只要您在京津冀三地任何一个地方有房子,都可以作为抵押物在北京、河北、天津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这样一来,极大地方便了创业就业。
当然,这么好的条件也不是谁都能享受的,前提是您要是“新市民”。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叫“新市民”?《通知》第一条就明确指出:本通知所指新市民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北京市、天津市或河北省城镇居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
明白了吧,广大创业者都是新市民,只要名下拥有不动产权证书,都能获得银行的支持,开始自己的创业之旅。
(责编 梁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