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离婚率的增长,再婚家庭自然而然会随之增多,而再婚家庭的组建很多情形已不同于原配家庭,无论是情感磨合,关系维系,还是婚姻的经营,生活中的难度远远比原配家庭要大的多。毕竟再婚家庭要面对的问题要比原配家庭复杂的多。
案例回顾
2005年,单身多年的谷女士在一次聚会中认识了现在的爱人。对方称自己也离异多年,只有一个女儿且定居海外,相似的经历让两个人很快便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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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谷女士在经过多年相处和反复权衡后,决定两人领取结婚证,正式重组家庭。可令她没想到的是,本以为结婚后两人能相互扶持谁知爱人的身体每况愈下。为了留住爱人的生命,谷女士和儿子花掉了不少的积蓄,然而无情的病魔还是夺走了爱人的生命。
丈夫离世后谷女士伤心不已,可一想到要处理爱人留下的遗产则更让她心力憔悴。原来,两人虽然已经共同生活多年,可对于爱人的存款、房产以及其他财产的情况,谷女士全然不清。爱人去世后,谷女士尝试过多种途径联系继女,希望两人能就继承的问题进行协商,可始终没有找到继女的任何线索。无奈之下,谷女士联系到了“帮传承”的专业律师,希望律师能帮自己理清这条继承之路。
律师支招
帮传承的专业律师在了解了谷女士的情况后表示,本案属于典型的继承纠纷。若想启动继承程序,需要确认两个关键信息,一是继承人都有谁,二是遗产共有哪些。
律师在与谷女士沟通的过程中发现,谷女士知道的信息,基本上都是爱人的口述。对于以上两点关键信息,谷女士根本毫无线索。律师表示,如果谷女士想要知道丈夫前妻以及女儿的相关情况,需要委托律师到民政局进行查询。
由于谷女士的继女定居海外,依据涉外继承的管辖范围,需要在主要遗产地和被继承人所在地法律提起诉讼,因此谷女士应当在爱人户口所在地的法院,对爱人的女儿提起遗产分割的诉讼。
对于涉外送达,律师表示有下几种方式:
一、根据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代为送达;
三、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邮寄送达;
七、在穷尽了送达方式之后,依然无法送达的情况可以选择公告送达。
最后律师告诉谷女士,本案若想将继承的问题快速推进,首先需要解决立案的问题。如果能够顺利立案便可以拿到法院的相关调令,这样便可以明确爱人的遗产范围,其他的事情也就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