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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6月,北京先农坛的具服殿成为北京电车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处的办公场地。当时的北洋政府以北京市内各种建设之权作抵押,向法国人借款 1.5 亿法郎,并签订《北京电车合同》,而这份合同注定是不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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