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2021年6月5日,《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这是第一次对城市功能区立法。这部条例是一部具有制度创新意义的区域性综合立法。条例虽然是针对于北京市的七个生态涵养区而言,但条例涉及近30个部门的职责,涵盖了生态、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内容综合性很强。条例制定也是一次惠民立法,再一次聚焦了人民群众的热切盼望。生态涵养区内的干部群众,为保护好北京的“后花园”和“大氧吧”,改善首都生态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立法中,紧扣市委明确提出的“不让保护生态环境的吃亏”这一要求,积极回应生态涵养区人民群众关切,实现了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点状供地、结对协作等制度创新,推动制定了一系列人才、用地、资金等保障措施,满足人民期盼,体现比较鲜明的首都特色。(记者 匡莉 责编 肖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