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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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们行走在公园、街道,看到一幕幕祖慈孙孝,其乐融融的情景时,在我们的心中也会涌起无限的感动。
案例回顾
梁大爷的老伴在十几年前便因病去世,老人膝下有两个儿子。
近几年,随着梁大爷年事已高,对于孙辈的盼望与日俱增。就在梁大爷的大儿媳刚刚传来怀孕的喜讯没多久,已经古稀之年的梁大爷,在一次例行体检中发现自己身患绝症。
斟酌再三,梁大爷决定将自己多年积攒下来的六十万元存款,全部交给大儿子。并写下一份声明,称这笔钱是自己给未来孙子的生活费。
写下这份声明后没多久,梁大爷便因病离世。几个月后,大儿媳生产,果然如老人所愿是一个聪明、健康的男孩。也正是因为孩子的降临,使原本和睦的兄弟二人产生争议。
小儿子对父亲的赠与行为产生异议,急忙找到“帮传承”的律师进行咨询,难道父亲这笔60万元的赠与行为,真的合法有效吗?让我们看看律师怎么说。
律师解读
律师表示,法律上对于胎儿利益的保护,做出相关规定,这不仅是民法的重要内容,也是人道主义和人性伦理的要求。
梁大爷交给大儿子的60万元系当时赠与胎儿出生后的生活费,胎儿出生后为活体,则其在胎儿期间获得的利益应当得到保护,有权接受赠与。
《民法典》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他人不得以胎儿尚未出生,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为由主张继承或受赠无效。胎儿因其尚未出生,其父母可以作为其法定代理人代其进行继承或接受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