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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疫情防控新形势下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制造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市应急局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新形势下做好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制造企业复工复产的紧急通知》,对有关工作进行紧急提示。
《通知》指出,各有关企业要在疫情防控新形势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组织风险评估,对员工到岗、身心健康等情况进行研判,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和预案,合理调整生产计划和装置负荷。危险化学品及化工企业在生产区内除必要的值班值守人员外,严禁在生产区内值班室、中控室、交接班室,甚至厂房装置内长期值班住宿,避免人员聚集。
《通知》要求,各有关企业要强化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开展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突出装置设施开停车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紧盯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重点对生产装置、安全设施、电气线路、消防设备、物料管线等全面排查。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严格落实防冻、防滑、防泄漏等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物料储存设施与输送管线的防冻保温工作。
《通知》提出,各有关企业要强化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北京市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指引(第十三版)》,优化生产组织流程,严格服务商、承包商等管理。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完善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持续加强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管理。涉疫物资保供企业要统筹安排人员到岗和健康防护,全力保障生产供应。
《通知》强调,各区要创新监管手段,充分利用信息化、远程视频监控等方式开展指导服务,提高安全监管服务效能,突出强化对涉疫物资生产企业、城市运行保障企业和重点项目“一对一”指导帮扶。要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度,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下一步,市应急局将持续督促各区,指导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制造企业的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