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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区人民法院通过线上形式,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案件。

据了解,该案件为原告柏某某因不服昌平交通支队回龙观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及昌平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昌平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部分区人大代表及委局分管法治工作的负责人观摩了庭审。

在法官的主持下,庭审围绕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作出的程序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处罚结果是否适当等问题展开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辩论。最后,审判长宣布此案待评议后将择期宣判。

副区长、公安昌平分局局长李丰全程参与庭审并进行了法庭陈述。他指出,虽然双方在法庭上观点有分歧,但出发点一致,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产生行政争议是不可避免的,行政争议可以通过司法渠道、法治规则予以解决。交通治理需要交通部门与各方的共同努力,不仅需要严格执法,也需要全民守法。区政府将不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提升交通治理特别是依法治理能力,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今后,区政府也将一如既往地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不断提升行政应诉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从源头上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通过出庭发声的方式“面对面”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是昌平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搭起了群众和政府之间的连心桥,也是一次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昌平区将继续以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重要抓手,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法治社会良好氛围。

文/段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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