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昌平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获悉,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作用,弥补公共服务不足,创新基层社区治理,满足新形势下居民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使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启动昌平区2022年度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工作,拟向社会组织(含社会企业、社区社会组织)购买50余个服务项目。
根据昌平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发展状况,在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重点、热点工作,本次政府购买服务主要聚焦基层社会(村)治理类、社区环境提升类、社区物业服务类、重点人群关爱服务类、文明素养提升类及其他社会治理服务类等六类方向。
其中,基层社区(村)治理类以加强社区治理与服务为目标,主要包括社区楼门院治理、议事协商会、邻里守望、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等服务内容,扩大居民参与、促进社区和谐、增强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进而实现社区居民共治共享;社区环境提升类引导社区居民以改善社区环境为落脚点,积极协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到社区垃圾分类、社区环境秩序提升、社区环境微改造等社区营造工作中,从而构建宜居、和谐的社区;社区物业服务类根据实际情况,可提供包括支持物管会向业委会转化、提高业委会成员履职能力、提升物业人员服务水平等相关服务,推动业主自治,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资料图)
重点人群关爱服务类主要聚焦社区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失业人员等群体,通过精神慰藉、文体娱乐、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以满足其服务需求,提升其生活水平;文明素养提升类围绕居民日常生活,采取符合新时代下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普法宣传、科技引领等文明素养提升的宣传、教育、引导和促进工作,充实居民精神生活,打造社区新风尚;其他社会治理服务类从社会治理创新角度开展社区问题研究分析规划、预防化解社区矛盾纠纷、志愿服务、婚姻家庭服务、“五社”联动等项目。
区委社会工委委员、区民政局副局长徐湘涛介绍,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不仅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是构建多层次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工具,本次购买服务坚持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效率和效益并重原则,通过昌平区“回天有我”政府采购社会组织服务统一管理平台进行立项评选。
(资料图)
据了解,自2019年在回天地区试点建设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示范区以来,昌平区出台了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示范区“1+3+N”政策文件体系,建立“回天有我”政府采购社会组织服务统一管理平台,完善社会组织服务“三目录一机制”,统筹社区公益事业补助金、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25%以上用于购买服务,解决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三年时间里,购买服务项目330个,投入资金3500余万元,走在全市前列。
“我们要求各镇(街)更加精深收集居民需求,细化分级和分类,从而提高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需求的回应性和供给的精准性,促使需求的满足程度更加平衡、充分。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成本优势,整合资源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徐湘涛说道。
接下来,昌平区还将努力提升社会组织服务城市、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能力,树立品牌意识、规划品牌发展,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典型引领,通过不断加大专业引导、资金支持等方式,发挥社会组织品牌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总结经验和不足,提炼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探索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有益经验,输出样板,成为多方参与、居民共治的超大城市基层治理典范。
图文/王星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