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并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申请拨付应当提供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婴儿出生证明等材料。
生育津贴怎么领?
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