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照多少天能办下来,可以加急处理吗
护照急事急办的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而正常办理护照的时间周期一般是10个工作日。护照办理加急不会额外收取费用,护照的办理费用是每本200元;护照换发、补发及过期重领 220元/本(含加注费20元)。
申请签发普通护照的申请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急事急办除提交申请签发普通护照的材料外,还需提交额外的相应材料:
1、前往外国处理亲属后事或参加丧礼的需提交死者的死亡证明书;
2、出国治病、出国探望危重病人的提供证明;
3、前往国入境许可证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提交前往国签证。
护照的办理周期:
1、普通护照首次签发的:10个工作日。
2、普通护照加注、换发、补发及过期重领的:10个工作日。
3、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不能在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4、急事急办的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
5、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算入承诺的办证时限。
二、护照办证说明
关于单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见,需要说明的是:
(一)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二)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出境,由相应的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上述人员已经离开原单位。但是档案仍在原单位的,应由原单位出具意见。)
(三)14周岁以上(含14周岁)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未满14周岁的,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出具意见,免交单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见。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近亲属的,须提交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如派出所或者监护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
(四)上述(一)(二)(三)类人员以外的申请人,档案存放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介绍服务中心的,可由“中心”出具意见;档案存放在北京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分别由“中心”和区(县)人事局或者劳动局出具意见。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各部委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仅限为中心存档的本系统内部流动人员出具意见。
(五)在外地工作的北京市居民符合上述(一)(二)类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
(六)其他人员由北京市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
三、护照办理的法律依据
《护照法》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