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2月5日,杞县某公司负责人尹某某专程来到法院,将一面精心制作的印有“清正廉洁公正执法”字样的锦旗,送到杞县人民法院五里河法庭庭长王洪波手中,感谢法官依法为其维权。这是该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为更好地护航全县企业发展,杞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提高认识,转变思想。该院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在每周一召开的周例会上,该院将营商环境工作各项指标进行细化,责任到人,严格督办问责机制。

调研走访,了解需求。该院对杞县所有企业登记造册,实行院领导和员额法官分包走访,了解企业需求。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窦战勇自2022年4月底到杞县任职以来,先后到茂盛粮机、云仓二号、合力盛达铝业、杞县东磁等9家公司调研走访,详细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给予法律帮助,避免其在营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经济纠纷,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营商环境。

以函提醒,院长约谈。该院将优化营商环境中执行合同指标任务进行分解,要求主管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依据营商环境通报指标及院长提醒函,进行逐项排查、逐项分析。每周院审管办根据各业务庭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对该项工作在全市法院位次落后的,发放院长提醒函。对接到院长提醒函后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员额法官,由“一把手”进行约谈,对约谈后仍整改不到位的,院党组依据组织程序进行岗位调整和相应处理。

绿色诉讼,快速结案。该院对于所有涉及营商环境方案的案件一律快速立案、快速送达、快速开庭、快速结案。加强与县政府、国资部门等沟通协调,依法对受理的“僵尸企业”进行破产,帮助困难企业依法进行重组。在审理涉企五类合同纠纷案件时,向原告、被告双方送达判决书时实行双向告知制度,告知原告在判决书生效后立即申请执行。告知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后应立即履行相应法定义务,如逾期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通过双向告知制度,缩短首次执行时间间隔用时。

今年以来,该院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审理各类涉企案件,推动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审理方面涉及买卖、租赁等营商环境案件991件,审结943件;受理涉及营商环境执行案件659件,执结594件,执结案款16853万元,用实际行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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