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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采取“亮剑”行动,在年尾收官之际,为开封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债务纠纷案依法执行,为开封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取得应有利益,受到企业称赞。

此次示范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为开封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开封市百恒置业有限公司建筑合同纠纷一案。示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刘庆丰、陈虎、杨大成、高攀、陈彦、陈凯伦等法官、法警在依法执行、规范程序的基础上,在位于金明大道与魏都路交叉口东南角的标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示范区人民法院还邀请市、区两级政协委员,以及在示范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案件执行公开公正。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当场愿意执行和解,并承诺例行执行款项,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申请执行的开封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同志表示,此次依法执行,充分体现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执行、亮剑执行、强制执行”,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执法精神,为企业取得了合法权益,产生很好的社会效应,也充分体现了司法公正及人民法院的坚定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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