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记者从兰考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今年被评为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这是我市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院,也是该院第四次获此殊荣。回顾这几年,该院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全力当好人民群众的“守护者”。

把群众来信当家信

信访人曲某某是该县一名普通中年妇女,诉称其丈夫在外打工期间与另一女子以夫妻名义生活十多年并育有两女一子,其丈夫现在要跟她诉讼离婚。曲某某感觉被骗,以丈夫涉嫌重婚罪到辖区公安机关报案。当地公安机关以属自诉案件为由不予受理。曲某某请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满意是我们控申检察工作的第一标准。倾听群众诉求,‘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该院多年从事控申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曲来力一直恪守这个理念。接到曲某某诉求后,他立即向检察长进行汇报,并与检察长一起接待曲某某。在审查全部信访材料后,他耐心释法说理,指导其收集相关证据,并依法向侦查机关制发《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曲某某的丈夫最终被绳之以法。

把群众来信当家信,把群众琐事当大事。该院始终秉持“办信也是办案”“办信也是办民生”的司法理念,制定“群众来信一把手签批”制度,确保群众诉求党组“听得见”、检察长“带头办”;践行“六个一”便民服务承诺,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句问候暖心、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一个及时答复,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来信来访中真正感受到“检察温度”。

两年来,该院共受理群众来信47件,接待来访群众115人次,均按照“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到实处,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连续多年保持涉检信访“零积案”。

司法救助守护“事实孤儿”

“感谢叔叔阿姨的关怀和帮助,我现在无以为报,长大后我会把这份爱心传递下去。”这是检察官再次来到被害人肖某某家中,年幼孩子说得一番话。

在一起杀人案中,被害人肖某某遗下一双未成年儿女(女儿13岁、儿子10岁)和一位82岁因病卧床不能自理的父亲,生活陷入困境,且嫌疑人未对被害人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这一情况后,及时与被救助人的家人取得联系,一方面告知其救助权利,并协助其提交了相关申请司法救助的材料,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另一方面考虑到本案符合救助条件的人较多,且家庭生活极度贫困,经向上级院请示汇报,决定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多元化救助。最终,短时间内为被救助人争取到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17万余元,救助金拨付到位后,第一时间发放到了被救助人手中。此外,该院还联系县民政部门给肖某某儿女申请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解决了肖某某儿女日常生活保障问题,并邀请未检部门心理咨询师为孩子做心理辅导,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健康成长。

三年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3件,共救助31人,切实做到解群众之所难。

搬到“家门口”的听证会

“把听证会安排在当事人家门口,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2020年12月29日,立冬第一场雪后,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守威一行冒着严寒驱车来到红庙镇西村的徐老汉家,在老人家旁的村委会议室内召开了一场公开听证会。

2020年6月2日,87岁的徐老汉驾驶电动三轮车将前方行人马某某、杨某某撞倒,致使二人受伤,其中,马某某的头部损伤属重伤二级。案发后,徐老汉认罪态度良好,其家人赔偿被害人各项费用共计30余万元,最终得到对方谅解。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促进矛盾化解,该院拟对徐老汉做相对不起诉处理,并组织公开听证。考虑到徐老汉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又恰逢天冷地滑,出于人文关怀,该院把听证会搬到了老人家门口。

两年来,该院共召开检察听证会296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作为听证员,组织群众代表旁听观摩,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共同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科技+创新”提升工作质效

“这个视频对话让我在家门口就把问题反映到了检察院,真是解决了我们的难题。”离县城40公里的许河乡杨堂村的张大爷通过村社情民意服务中心“小鱼视频会议系统”与接访的检察官对话后,对这一便民举措赞不绝口。

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技术改进工作方式,以高效便捷的技术服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为解决群众信访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该院依托远程视频接访室,借助“小鱼视频会议系统”,连接县委“一中心四平台”,实现县、乡、村三级互联互通,这一主动搭建的信访矛盾倾听和化解平台获得群众点赞。2019年以来,该院共开展远程和云端视频接访15人次。

为进一步解决群众信访申诉难点、痛点,该院创新推出“四畅四解”工作法,即“畅开”为民情怀,解决群众信访“入口”问题;“畅通”救济渠道,解决困难信访群众帮扶救助问题;“畅谈”国法人情,解决信访群众心理认知问题;“畅听”各界意见,认真做好信访化解“后半篇文章”,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据了解,2018年至今,该院共化解信访案件16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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