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再一次债务违约了。

上清所公告,2020年12月7日是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代码:101778004,简称:17永泰能源MTN002)的付息兑付日。截至今日日终,仍未收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付息兑付资金,暂无法代理发行人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

自2018年永泰能源出现流动性困难,陷入债务危机以来,已出现多笔债券违约,并触发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存续的其他债券交叉违约。财报显示,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永泰能源负债总额782亿元,负债率达73.02%。

不过,近期,永泰能源重整有了新消息。

11月24日,永泰能源公告成立了永泰能源重整程序债权人委员会,法院指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债权人会议主席;截至11月22日已有714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含担保债权),申报金额为497.82亿元。公司还表示,目前正同步推进下属子公司协议重组工作且进展顺利。

11月30日晚间,公司公告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拟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的方式,以每10股转增7.88股的比例实施,共计转增约979,196.88万股股票。转增操作完成后,永泰能源总股本将1,242,579.53万股增加至2,221,776.41万股。根据公告,此次转增股票并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而是全部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债权人进行分配以抵偿债务及支付相关重整费用。公司将于12月16日召开永泰能源出资人组会议及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上述草案进行表决。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控股股东及核心管理层共同延长锁定期,向市场主动发出了坚定公司未来发展的积极信号。

据公告,为保障永泰能源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增强各方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自愿承诺自重整计划批准之日起五年内不减持其所有的永泰能源股票,同时董监高及公司所属子公司核心管理层人员也自愿承诺自重整计划裁定批准之日起三年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永泰能源股票。这也充分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等管理层人员对公司重整预期和未来发展的信心。

整体来看,公司重整事项进展快速推进。自9月25日公司收到法院裁定重整申请获受理,到推出权益调整方案发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仅过2个月左右时间,这也体现了公司重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司表示,重整完成后,公司的基本面将发生根本性改善,并将提升持续盈利能力,重回良性发展轨道,公司价值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全体出资人所持有的永泰能源股票也将成为更有价值的资产,有利于保护广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推荐内容